铁岭废品回收电话1300 8277 556,联系人田先生
铁岭废品回收 汕头市政协委员许晖提出,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12月31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据报道,《通知》实施两年以来,全国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减少了2/3左右,减少塑料消耗约27万吨,加上其他商品零售场所,可减少塑料消耗40万至50万吨,节约石油240万吨至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0万至960万吨。如此看来,这项措施对于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污染,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都很有意义,理应受到全国人民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拥护和执行。
但在我市(汕头市,下同),《通知》的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虽然几家大型超市的确自2008年6月1日以来一直实行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些服装店也以纸质的购物袋代替了塑料购物袋,但其他购物店和集贸市场的塑料袋使用却几乎没有因为该通知的实施而有所减少。其实,在《通知》实施之初,不少医药商店和小超市、小商店也曾要求顾客付费购买塑料袋,但经不住顾客的要求甚至责怪,加上塑料袋的供货较之以前没有任何改变,便纷纷恢复了以往的做法。据了解,有的商家对《通知》并不知晓,而那些知晓的商家赠送起塑料袋来也并没有顾忌。
《通知》是限制而不是禁止使用塑料袋,也即是在考虑节能减排的同时,也考虑了方便于群众日常生活。使用塑料袋的好处显而易见,特别在集贸市场购买水产品、肉产品时更显得方便、卫生,但是不应该滥用。我市的很多市民都有滥用塑料袋的习惯,把不用花钱就能得到的塑料袋当作一次性使用品,常常是空着两手上街购物,提着一把塑料袋回家,之后这一把塑料袋很可能就被当成垃圾清出家门,这些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的塑料袋基本上是无法回收再利用的,这大大增加了垃圾量。目前我市处理垃圾的办法便是填埋,而填埋在地下的塑料袋,100年后都不会完全分解,不仅占据大量的空间资源,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市政协委员许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有关部门应利用网络信息、报刊媒体、电视台通过资料介绍、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每个市民、特别是每个家庭主妇都认识到滥用塑料袋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环境保护,而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从而自觉减少使用塑料袋、循环使用塑料袋。
鼓励企业生产并推广塑料袋的替代品,同时对生产不利于环保的塑料购物袋的厂家,要依法严厉查处,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标准的塑料袋流入市场。
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不能指望人们会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自觉地按照《通知》行事,也不能因为在监管上有难度就放任自流,让一项好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多管齐下,通力合作,制定监管的细则,扩大监管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监管机制,真正将《通知》的执行落到实处。建议对各种购物场所实行分类监管、区别对待,巩固大型超市现有的做法,对各种小商店实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对于集贸市场,则可以先对大量的小商贩进行宣传引导,使他们对这个问题有所认识,减少对塑料袋的免费派送,之后再视情况逐步过渡到收费使用。